2025年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7名优秀人才公告
2025-07-04
发布时间:2025-07-04 浏览人次:20 文章来源: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储备,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引进计划7人,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5.应届海外留学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具备同等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25年7月7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具备同等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7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专项、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专项、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引进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报名时间:7月7日9:00—7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7月7日11:00—7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7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2.网上审核
审核时间:7月7日11:00—7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郯城经济开发区负责审核和解释招聘岗位的条件,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咨询电话:0539-6800822。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7月7日11:00—7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5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2025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5年7月12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5年7月13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缴费状态将显示为“已交费”。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2025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诚信承诺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专项、委培毕业生需提交专项、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如同意报考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7日之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③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委托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将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郯城经济开发区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引进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后,郯城经济开发区根据引进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引进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另行通知。考生须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3.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引进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向社会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郯城经济开发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郯城经济开发区组成考察组,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郯城经济开发区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郯城经济开发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引进的人员为控制数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数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次引进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6800822
监督电话:0539-6117039
附件:1.2025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为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储备,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引进计划7人,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5.应届海外留学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具备同等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25年7月7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具备同等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7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专项、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专项、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引进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报名时间:7月7日9:00—7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7月7日11:00—7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7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2.网上审核
审核时间:7月7日11:00—7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郯城经济开发区负责审核和解释招聘岗位的条件,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咨询电话:0539-6800822。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7月7日11:00—7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5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2025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5年7月12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5年7月13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缴费状态将显示为“已交费”。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2025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诚信承诺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专项、委培毕业生需提交专项、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如同意报考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7日之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③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委托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将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郯城经济开发区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引进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后,郯城经济开发区根据引进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引进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另行通知。考生须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3.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引进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向社会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郯城经济开发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郯城经济开发区组成考察组,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郯城经济开发区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郯城经济开发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引进的人员为控制数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数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次引进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6800822
监督电话:0539-6117039
附件:1.2025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
附件1:2025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1:2025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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