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湘潭市公安局招聘144名留置看护巡逻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5-05-08
发布时间:2025-05-08 浏览人次:65 文章来源:湘潭市公安局
湘潭市公安局2025年招聘留置看护巡逻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湘潭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4名警务辅助人员承担留置对象专职看护和巡逻防控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计划招聘留置看护巡逻警务辅助人员14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 2025年5月8日-5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湘潭大道241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市内可乘坐3路、23路、47路、68路到高新科技大楼站下,联系电话:0731-58532100、18711015766。湘潭市华盾人力资源公司(湘潭大道锦绣新城中信银行旁),市内可乘坐3路、23路、25路到广电中心下,联系电话:15073200023、15273299695。择一人力资源公司报名即可。
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湘潭市华盾人力资源公司发布的公告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体能、体检、考察、公示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由本人填写《湘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巡逻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所填写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详细、真实。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参考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能测试
1.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内容为4*10折返跑、纵跳摸高,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评定合格与不合格;
3.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辅警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
3.体检项目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同时增加吸毒检测项目,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考察与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政审主要审查政审对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
因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至满额。
(六)公示
考察与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按《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六、工作地点、岗位职责、工作模式
(一)工作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昭山乡楠木村(湘潭市监察留置中心)。
(二)岗位职责:执行监察留置看护和街面巡逻防控任务。
(三)工作模式
1.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按照四班四运转模式,每4小时一个班;
2.执行巡逻防控任务期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非巡逻时间参加日常训练和备勤。
七、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以上未尽事宜及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湘潭市公安局所有。
3.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31-55297030。
附件:《湘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巡逻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湘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巡逻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湘潭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4名警务辅助人员承担留置对象专职看护和巡逻防控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计划招聘留置看护巡逻警务辅助人员14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 2025年5月8日-5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湘潭大道241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市内可乘坐3路、23路、47路、68路到高新科技大楼站下,联系电话:0731-58532100、18711015766。湘潭市华盾人力资源公司(湘潭大道锦绣新城中信银行旁),市内可乘坐3路、23路、25路到广电中心下,联系电话:15073200023、15273299695。择一人力资源公司报名即可。
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湘潭市华盾人力资源公司发布的公告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体能、体检、考察、公示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由本人填写《湘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巡逻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所填写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详细、真实。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参考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能测试
1.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内容为4*10折返跑、纵跳摸高,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评定合格与不合格;
3.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辅警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
3.体检项目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同时增加吸毒检测项目,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考察与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政审主要审查政审对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
因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至满额。
(六)公示
考察与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按《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六、工作地点、岗位职责、工作模式
(一)工作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昭山乡楠木村(湘潭市监察留置中心)。
(二)岗位职责:执行监察留置看护和街面巡逻防控任务。
(三)工作模式
1.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按照四班四运转模式,每4小时一个班;
2.执行巡逻防控任务期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非巡逻时间参加日常训练和备勤。
七、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以上未尽事宜及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湘潭市公安局所有。
3.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31-55297030。
附件:《湘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巡逻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湘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巡逻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湘潭市公安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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