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公示深圳
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龙岗区直管企业财务总监拟聘人选公示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招聘龙岗区直管企业财务总监的公告》,现将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反映(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建设路7号财政大厦624室;电话:0755-28922520;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我局将办理聘用手续。
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6年11月7日
附件:龙岗区直管企业财务总监拟聘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