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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石门县农业农村局遴选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6〕17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我县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推进乡村振兴,由县农业农村局遴选优质培训机构,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石门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

石门县2026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人数

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参训农技人员共80人,要求开展连续集中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

(二)培训费用

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费用预算15.2万元。

四、申报条件

1.培训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备现代教学设施、有较强的教学能力;

2.具有农业技术培训、服务资质,有较强培养组织能力和实践培训经验,能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可以容纳80人以上的多媒体培训教室,能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具备现代教学设备及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具有学员培训所需的食宿条件,交通便利。

3.具备较高管理水平、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愿意承担本次培训任务,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4.师资力量雄厚,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兼职教师队伍,能确保此次授课老师均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报名。

五、遴选认定程序

1.石门县政府网站公告,面向常德市公开遴选;

2.相关培训机构(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

3.石门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打分(见附件),得分排名第一的选用为培训机构(主体),报局党组认定通过;

4.将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

六、申报时间

请有意承担培训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主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17﹕30前将培训机构申报资料(档)报送至石门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石门县农业农村局1312室)。地址:石门县楚江街道渫阳社区闫新港路30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海堂 电话:18073607787

七、材料报送

自愿申报的培训机构(主体)需提交如下材料:

1.培训机构公司简介、《2026年培训机构申请表》、申请报告、培训方案等;

2.培训机构情况(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培训场所及实训基地等设施设备条件,培训及资金管理措施等);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有关证明材料。培训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证明、过往培训农技人员经历及工作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复印按照目录整理成册。

附件:石门县2026年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

石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4日

附件

石门县2026年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成立时间
申请培训的专业
带头人培育
教师情况(专兼职教师人数、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等)
培训场所情况(教室、住宿、食堂的面积、数量及接待能力等)
实训基地情况(名称、地点、数量及面积等)
设施设备情况(教学主要设施设备名称、数量、价值等)
培训专业情况(指培训专业名称、能力、业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