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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济南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90人报名入口

2026年济南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90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4日09:00—11月6日16:00

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至2008年11月出生),符合放宽条件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1月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内在和外在条件,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文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4.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相关业务知识和较强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和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基层工作经历主要包括,报考人员在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以及在街道(乡镇)等党政机关单位,全职从事基层党建、村(社区)治理、便民服务、网格化管理、矛盾调解、政策宣传等工作方面的经历;其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需提供县(区)直部门或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入该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济南高新区已备案在岗的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按规定不得报考的,不得报考。

3.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条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上传加分证明材料扫描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加分名单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加2分;持有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加3分。本项取分,不累加。以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岗位报名条件的,不再重复享受该项加分。

2.具有村(社区)“两委”成员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加3分;在5年基础上每再满一届加1分。需提供当选文件、任命文件、工作证明等有效材料。

3.以上两项加分合计不超过5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加分证明材料扫描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扫描件或者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审核不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予以补正。

(四)时间界定

本次招聘涉及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处分影响期等时间界定,具体说明如下:

1.年龄、基层工作经历、村(社区)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6年11月。

2.社会工作师等资格证书、学历证书须在2026年11月2日前取得,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的时间为准。

3.处分影响期、辞退年限等计算截至2026年11月2日。

4.其他未详细说明的,均截至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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