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内蒙古

2027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十七中学第一批集中引才公告

呼和浩特市第十七中学正以开放的姿态,搭建起展示的舞台,静候渴望施展才华的“教育人”加入,共同书写新时代教育的壮丽篇章。

一、学校简介

呼和浩特市第十七中学是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是自治区首批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呼市"十三五"教育科研创新试验基地。始建于1990年,原为呼市炼油厂子弟学校,2004年划归市教育局直属管理,更名为呼和浩特市第十七中学。

学校占地88亩,建筑面积31523平方米,办学条件优良、环境优美、书香浓郁,是一所花园式生态校园;校园绿植丰富多样,教学楼错落庄重,书香与自然交织,专门设有劳动教育基地。

学校在编教职员工175名,硕士研究生占总数25.1%,毕业于“985”学校的教职工人数占2.8%;毕业于“211”学校的教职工人数占26.3%;毕业于国外QS500名内学校的教职工人数占0.57%;毕业于双学校教职工人数占28.6%。

学校坚守“文化立校,书香育人”的办学理念,推进“聚焦核心素养、关注角色转换、落实生本课堂”的教学理念,着力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学校服务质量。学校发展有思路、有方向、有举措。关注教师专业成长,创新教师培养机制,教师生命成长的持续力;加强学科建设,发挥教研组和集体备课组团队力量,促进全体教师专业素养、更新教育观念、聚焦内涵发展,腾飞中的十七中欢迎您的加入!

二、引才岗位(附件)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详见《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7年第一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相关信息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人员类别与主要条件如下:

(一)青年人才岗位(教师岗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岗位表》中任何一个青年人才岗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国内"双"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具备国内"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985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或华南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其他要求:青年人才岗报名人员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引进岗位均不允许使用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名。202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7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才引进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报名人员均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报名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可先行报名,于2027年8月31日上岗前取得可正常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7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5.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青年人才岗位引进范围;

6.现役军人;

7.曾在维护祖国统

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列编招聘(含人才引进等)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1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存在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

12.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或丧失教师资格、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9时—11月24日17时;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1月3日9时—11月25日12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引进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教育系统同一次集中引才,每位报名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

六、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参照《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7年第一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中相关待遇。

01

编制待遇

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待遇。

02

岗位聘任

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即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

03

安家费标准

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办法》《呼和浩特市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0条措施》,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C9联盟高校毕业生给予50万元安家费;"双"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安家费;本硕就读院校均为"双"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给予20万元安家费;"双"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成熟型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费。安家费分5年发放;未全额发放前离职的,引进人才须退回已领取的安家费。

04

服务年限

用人单位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公费师范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其他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试等,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后,以辞职再引进方式到我市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发放安家费。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05

在服务期内有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不担当不作为表现较差、不服从组织安排,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因身心健康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1年以上,以及其他原因不宜作为引进人才继续培养等情形之一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后,不再作为引进人才管理,不再享受安家费及人才补贴。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人:

吴广秋,联系电话:15335586915

王慧美,联系电话:15947577874

监督举报电话:

0471-4606412、0471-3987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