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通知辽宁

盘锦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根据《盘锦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告》和笔试成绩,现将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详见《盘锦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面试时间:2026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考生须于9:00前到达候考室;面试9:30开始。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盘锦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应急指挥中心(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西水湾花园北门斜对面)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

(四)成绩计算: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面试。

三、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场。

(二)进入候考室前,考生须关闭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耳机等通讯和电子设备,装入写明姓名的信封,并与提包、资料、饰品等其他物品一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规物品带入面试室,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就座,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吸烟、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候考室外联络,不得打听面试相关信息。

(四)考生一律使用普通话作答,不得要求考官解释试题或向考官提问。不得穿戴具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等,不得透露姓名、工作单位、毕业学校、籍贯等具有明显指向性的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后方可答题,每道题答完后应说“答题完毕”。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规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未面试考生泄露试题。

(七)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

咨询电话:0427-2680377(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0月30日